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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刚所握的发审大权存在着巨大的权力寻租空间,是滋生腐败的土壤。正是在这片土壤之上,姚刚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61万余元,通过内幕交易获利2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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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刚案”9月28日宣判,曾经的“发审皇帝”姚刚以受贿罪和内幕交易罪被判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0万元。

姚刚最顶峰的时候坐到了证监会的“二号人物”,手握发审大权十几年。1980年18岁的姚刚以状元的身份考入北京大学,此后多年意气风发,仕途一帆风顺。36岁执掌国泰君安证券,又被认为是证监会少有的业界学界双栖干部。

企业IPO核准制需要官员进行行政审批,姚刚所握的发审大权存在着巨大的权力寻租空间,是滋生腐败的土壤。正是在这片土壤之上,姚刚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61万余元,通过内幕交易获利210万元。

姚刚从顶峰“陨落”。

2018年9月28日上午,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受贿、内幕交易案,对被告人姚刚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万元,以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一百万元;对姚刚受贿、内幕交易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告显示,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5年,被告人姚刚利用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并购重组、股份转让过程中股票停复牌、避免被行政处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61万余元。

2007年1月至4月,姚刚利用担任证监会主席助理兼发行监管部主任的职务便利,获悉相关公司重组上市的内幕信息,使用由其实际控制的他人股票账户在关联股票停牌前买入,复牌后卖出,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10万余元。

对此,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姚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姚刚作为相关股票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股票、后卖出非法获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内幕交易罪。对姚刚所犯受贿罪、内幕交易罪应依法数罪并罚。

鉴于姚刚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017年7月,姚刚被“双开”。通报显示,姚刚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搞政治攀附,利用职权为他人及企业提供帮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姚刚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宗旨意识,政治规矩意识淡漠,破坏资本市场秩序和证券监管部门政治生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姚刚简历

●1962年5月出生,汉族,山西文水人,经济学博士。

●1993年起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期货监管部副主任、主任。

●1999年任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2002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部主任。

●2004年7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党委委员兼发行监管部主任。

●2008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党委委员。

(摘自此前证监会官网姚刚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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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审皇帝”姚刚的落马之路

▲图/视觉中国

证监会“二号人物”姚刚被查,曾经的“发审皇帝”从高位落马。姚刚落马时是证监会系统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也是2015年10月底中央巡视组进驻证监会以来落马的首位官员。

2015年11月13日晚,一则消息炸开了整个周末。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调查。

当晚,证监会连夜召开党委会,通报中央关于姚刚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的决定。时任证监会党委书记、证监会主席肖钢主持了会议。会议提到,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在发行上市、机构监管、并购重组、稽查执法等领域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权力约束机制。

事情发生后,证监会已经将姚刚从领导栏撤下,并清空了其简历和出席的讲话活动。

出生于1962年的姚刚,祖籍山西,曾执掌证监会发审大权13年。对其落马,市场分析多集中在IPO或再融资腐败问题上。

无论如何,“发审皇帝”的落马,也让证监会发行监管部成为舆论漩涡的风暴眼。2014年以来,证监会落马的投资者保护局局长李量、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处长李志玲、证监会发行三处处长刘书帆等官员相继被查。其中,刘书帆曾为姚刚的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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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岁执掌国泰君安证券

“君安事件”东窗事发后,时任证监会期货监管部主任的姚刚被任命主持君安与国泰的合并事宜。有报道称,姚刚在主导两大券商合并时的表现,为他此后仕途增色不少。

姚刚是证监会少有的业界学界双栖干部,此前仕途可谓一帆风顺。曾在1998年主导过当时国内最大券商君安与国泰证券的合并。

出生于1962年的姚刚,山西文水人,1980年以高考状元的身份进入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后,被公派前往日本留学,并获得东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毕业后,他曾入职三洋证券、法国兴业银行、东京证券等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1993年,回国后的姚刚成为证监会期货部的创始人。1998年他被任命为君安证券董事长,在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合并后,被任命为总裁,当时只有36岁。

1998年初,彼时君安财务部门发现有10亿元公款不知去向,开始引起监管层注意。据《财经》当时的报道称,国家审计署对君安的审计结果表明,时任君安董事长的张国庆,调用君安的一笔账外收入,用以在外注册自己控制的公司,并辗转获得君安的大部分股权。

东窗事发后,时任证监会期货监管部主任的姚刚受上级调派,火线驰援君安,被任命为君安证券董事长,主持君安与国泰的合并事宜。

1999年8月,国泰与君安证券完成合并,成立国泰君安证券,姚刚被任命为国泰君安首任总裁。

姚刚在国泰君安任职仅三年有余,据媒体报道,一位与姚刚共事过的国泰君安资深员工表示,姚刚在主导两大券商合并时的表现,为他此后仕途增色不少。

在2001年全国券商业绩的排名中,在对证券公司业绩贡献最大的主承销商排名上,国泰君安因担任主承销商的家数首次超过南方证券公司,排在了第一位。

2002年,阔别三年,姚刚回到了证监会,任发行监管部主任,此后一路高升:2004年7月任证监会主席助理、党委委员兼发行监管部主任;2008年任证监会副主席、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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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握发行审批大权十多年

▲图/视觉中国

中纪委并未透露调查姚刚的原因。姚刚曾手握发行审批大权多年,市场对其落马原因的猜测,多集中在IPO或再融资腐败问题上。

2002年重返证监会的姚刚,一直主管发行监管工作,长达十多年。

2002年,姚刚从国泰君安回到证监会担任发行监管部主任,2004年7月,升任证监会主席助理,并兼任发行部主任多年。2008年,姚刚升任副主席,并很快着手筹备设立创业板。直到2015年年初,发行部的分管权才从姚刚手中转出。

经历了周小川、尚福林、郭树清、肖钢四任证监会主席的姚刚,被业界称之为“发审皇帝”。

中纪委2015年11月13日宣布了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接受调查的消息,但官方披露信息并未透露原因。姚刚在任之时曾手握发行审批大权多年,市场对其落马原因的猜测分析,可能多集中在IPO或再融资腐败问题上。

据《棱镜》报道,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透露,同为山西人的姚刚,与令计划案有所瓜葛,二者同属“西山会”的会员。 报道称,2014年底令氏家族被调查前后,令氏家族在A股的动作逐渐显露,令计划的弟弟令完成掌控的汇金立方入股的7只股票中,有6只登陆创业板。在这些企业IPO期间,姚刚在证监会主管发行工作。

同时,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时任北大方正集团CEO李友等人多年来向令计划家族等输送不法利益和贿款,又借钱给姚刚的儿子姚亮和原投资者保护局局长李量,用于购买方正证券和北大医药股票,姚亮及李量因此获得巨额收益。

2015年8月,新华社消息称《财经》记者王晓璐、中信证券多人、证监会工作人员刘某及离职人员欧阳某被公安机关要求协助调查。其中刘某正是证监会发行三处处长刘书帆。据财新报道,该处主要负责创业板企业发行的法律审核工作。刘书帆曾经担任姚刚的秘书。

据央视报道,刘书帆在接受调查时供述,2014年下半年,他帮助某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事项顺利通过证监部门发审会,并帮助该公司股价维持稳定并增长。为此,该上市公司负责人吴某向其行贿数百万元。

同时,刘书帆利用该公司定向增发的消息,向朋友李某借款1000万元,通过亲友的股票账户购买该公司股票,总共获利300余万元,刘书帆分得其中100余万元。上文所说的李某,《第一财经日报》报道称很可能是北大方正集团前高管李友。

今年1月5日,北大方正集团发布公告称,李友已于1月4日应相关部门要求协助调查。

“其执掌权力核心,受到的诱惑之多之大,是常人难以想象的。”一位曾与姚刚有过数次交集的上市公司高层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在IPO疯狂发行的年代,发行部的一句话就掌握着企业多年来努力的成败,而多起IPO腐败案皆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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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监管成证监系统被查重灾区?

▲图/视觉中国

多位证监会落马官员均出自发行监管部门。分析称,IPO核准制需要官员进行行政审批,存在权力寻租的空间,是滋生腐败的土壤。

姚刚、李量、李志玲、刘书帆等落马官员均出自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门。掌握IPO企业生杀大权的发行监管领域,正在成为证监系统落马官员的重灾区?

在市场人士眼中,证监会的核心权力部门在于行政审批大权在握的一线部门,包括发行部、创业板部、上市部、基金部、机构部、会计部、国际部、期货一部、期货二部等。

对此,一位上市公司高管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上市几乎是每一家企业的梦想,而国内企业IPO采取审核制,这就赋予了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官员的权力,可以执掌每家企业上市与否的大权。这些官员其实也是最核心的内幕消息接触者。该上市公司高管认为,《证券法》应尽快完成修订,尽快推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将企业IPO的责任分散到中介机构。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新京报记者表示,IPO核准制的机制存在致命缺陷,也是滋生腐败的土壤。董登新称,所谓IPO核准制就是审批制,需要官员进行行政审批,于是就存在权力寻租的空间。

“所以,我们需要推行注册制,去行政化,加速市场化改革进程。”董登新说,不过目前改革进程很艰难,需要监管层自我革命,还权于市场和投资者,将权力寻租市场压缩到最小。

新京报记者 张思源 金彧 编辑 陈诗怡

值班编辑 花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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