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丈夫(古代丈夫的称呼)

皇帝有多少女人?

他们的三宫六院中真的有数不清的美人吗?

其实有名号的女人是可以数得过来的,根据《礼记》的记载,天子总共可享有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以及八十一御妻的“标配”,在这个配置之外的只能算是没名分的宫女。当然,不论是有名号的后妃,还是没名号的宫女,皇帝都享有绝对的“交配权”。

所以,每个皇帝究竟“幸”过多少女子,这是笔糊涂账。

在现代人的印象里,在古代不光是统治者荒淫无度,可以与正妻之外的无数个女人滥交,就算是平民百姓,也能多讨几房老婆。就像是大家比较热衷的话题“五日之御”,也就是每五天一个循环,分别宠幸不同的妻妾,这正是民间家庭中的“侍寝规则”。

晋朝的高官石崇,家里有几千个美女,石大人不光自己享用,还拿这些女人招待朋友。《金瓶梅》的男主角西门大官人,整天在女人肚皮上过着逍遥日子,身边的漂亮女人被他玩了个遍。仿佛,我国古代的男人非常幸福,至少他们的性生活能够得到极大的满足。

似乎因为这一偏见,所以许多男同志后悔自己没有活在古代社会,经常能听到诸如“要是活在古代多娶几个老婆该多幸福”的言论。

那么,过去的男人真的那么幸福吗?

未必。

其实,我国古代男子的私生活是受到礼教和法律约束的,哪怕是诸侯,也要受到限制。《春秋公羊传》记载:“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诸侯一聘九女。”

从这里,我们能够获取这样的信息,那就是:诸侯有资格迎娶九个女人。

不过,这九个女人都是诸侯自由选择的吗?

并非如此。

其中有八个,都是沾了元配夫人的光。元配夫人上门时,会带着两个陪嫁女,以及两个“滕”,也就是小老婆,这两个“滕”又有各自的陪嫁女。一妻两“滕”,每个人带着两个陪嫁女,算起来一共有九个女人。

这是诸侯所独享的“艳福”,普通男人可没这么大的福分。虽然古代有“三妻四妾”的说法,但不是每个男人都有纳妾的资格的。如果是地位最低的“庶人”,则连纳妾的资格都没有。汉书《独断》记载:“卿大夫一妻二妾”,这就是一名公卿的娶妻标准。当然,如果公卿对朝廷有特殊贡献,会被特许多纳几个妾,最多八名。读书人或有点身份的“士”,则有资格娶一妻一妾。至于普通的小老婆姓,根本没资格纳妾。

总的来看,元朝是首个将老百姓不得纳妾纳入法令的王朝。

《元史》记载,有个“良吏”谭澄,也就是能干的大臣。谭澄的官职是“司农少卿”,也就是农业部的部长。之所以谭澄能成为“良吏”,是因为他办事能力突出,且风评不错,老百姓很买他的账。不同于其他父母官,谭澄不仅为农民兄弟解决吃饭穿衣的实际问题,还考虑到老百姓的幸福问题。为了让忽必烈批准庶人纳妾,谭澄在奏章中表示:“我们汉人常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应该准许年满四十的无子男人纳妾,延续这一家的香火。”忽必烈听完觉得非常有道理,于是便批准了庶人纳妾的法令。

常言道“脏唐臭汉”,其实这话说得有点重,只是因为这两个朝代的性观念相对开放,所以后人才有这样的认知。明朝人的性观念与汉唐两朝一样,都比较开放,朝廷制定的标准比倡导程朱理学的宋朝宽松得多。虽说明朝的皇帝大多是好色之徒,但明朝皇帝对老百姓的私生活管理却比较严格,庶人纳妾是明令禁止的。不过到了嘉靖朝,考虑到普通老百姓家族香火传续问题,也效仿元朝颁布了“必年四十以上无子,方许奏选一妾”的法令。如果有老百姓想要享艳福,偷偷纳妾,就得挨四十鞭子。

在古代社会中,男主人与婢女之间的关系是比较暧昧的,似乎与婢女发生关系成了古代家庭中约定俗成的“潜规则”。不少朋友都觉得,古代的婢女毫无地位,只是男主人的泄欲工具罢了。就像是《红楼梦》中的桥段一样,宝玉想要偷腥,与袭人尝试云雨,袭人知道自己是贾母安排给宝玉的婢女,便与他试了一试。就连一个婢女,都觉得让男主人“试试”无伤大雅,可见在古人眼中,与婢女发生关系的确算不得什么。

事实上,男主人与婢女之间,并不能随心所欲地发生关系,至少官员会受到限制。例如,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历史系教授姚平所著的《唐代妇女的生命历程》中提到,在观念相对开放的唐朝,男主人与婢女发生性关系是一种非常正常的现象,甚至有许多官员带着婢女一块值班。不过,《唐会要》中却有这样的记载:“开成四年二月,刑部奏:大理司直张黔牟在寺宿直,以婢自随。合判官一任,当徒一年”。

看样子,这份风流也是有代价的。

婢女的出现,使我国古代男子满足性欲的渠道拓宽了。不过,就像纳妾一样,也不是每个男人都有资格养婢女的。明万历年间,由于老百姓的生活水准提高,普通老百姓蓄养女婢的情况与日俱增,世风日下,御史吴时来重申例律“庶人之家不许存养奴婢”。

既然古代老百姓没资格纳妾,没资格养婢女,那么,找个情人发展稳定的性关系总该可以了吧?

也不行。

虽然古代并没有“包二奶”这个时髦的词汇,但这种找情人的现象却是始终存在的。

在唐朝,“包二奶”又有另一种叫法,“置别宅妇”,这“别宅妇”自然就是情人了。在唐朝,当男人的“别宅妇”不算嫁人,所以每个“别宅妇”都是法律上的未婚女子,就算给男人诞下子嗣,也改变不了自己的身份。

在当时,“别宅妇”的地位与蓄养的妓女差不多,一般男人在外地办公,无法与妻妾相聚,所以才会“包二奶”。还有一种情况,是原本的妻妾不允许男主人再纳妾,男主人只能将新女人安排在外,让她当“别宅妇”。

《朝野佥载》中有这样的故事,兵部尚书任瑰办事得力,唐太宗赏给他两名宫女,都有倾国倾城之貌。谁知,任瑰的老婆是个醋坛子,她见家中来了两个“不速之客”,立即撒泼对二女又撕又打,把两个漂亮女人的头发都扯秃了。太宗听说这件事后大为震怒,这还了得?当即命人送任夫人一壶毒酒,并转达道:“这酒是毒酒,饮之即死。如果任夫人同意任瑰纳妾,以后不嫉妒,就没必要喝这壶酒;如果嫉妒,那就把酒喝光吧。”

任夫人拿起酒壶,一饮而尽,然后醉倒在床上。当然,李世民怎会真的杀掉任夫人呢?他只是想吓吓这个女人,逼他就范罢了,谁知任夫人性情刚烈,竟不惧死。见任夫人如此这般,李世民也没了办法,他只能对任瑰说:“你老婆这个性子,就连朕看了都觉得害怕,你好自为之吧。”任瑰没了办法,只能掏钱给两个宫女买了一处“别宅”,将她们养在里面。

看样子,在古代找情人还得买房子,这笔开销想必也不是大部分男同胞能负担得起的。既然“别宅妇”也不是一般男子能置办得起的,那嫖娼总算一种满足性欲的途径了吧?诚然,对于古代男人来说,嫖娼是一种寻欢作乐的最佳途径。不过,有这份贼心,还得有贼胆,古代的妒妇绝不在少数,想要光临风月场所,还得考虑到家中的悍妻。就算摆平了老婆,嫖娼的支出也不是普通人能够负担得起的。

要知道,过去的生产力不高,物质贫乏,普通老百姓连吃饭穿衣都成问题,哪有闲钱去找女人?虽然,历朝历代都没有法律规定,庶人不得逛窑子。但是,古代的经济水平却给庶人群体设下了无形的消费权限。纵观历朝历代的风月场所,哪个不是专门服务于成功男士的?那么,达官显贵,是否能自由出入青楼,随心所欲呢?

但从史料上来看,有些朝代的确没有要求,在一些朝代却是不行的。以汉唐来举例,官员出入风月场所,或打着交际应酬的幌子逛窑子,都是不受限制的。不过到了宋、元两朝,朝廷却有明文规定,那就是官员禁止嫖妓,妓家亦不能为官员提供服务,否则轻则罚款重则查封。

看完了这些,大伙总该知道古代男人究竟能享受到怎样的“艳福”了吧?说白了,在古代自由开放的性生活,只是极少数男性的特权。至于劳苦大众,只能眼巴巴地瞅着罢了。

参考资料:

【《礼记》、《唐会要》、《元史》、《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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