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人缠足(古代女人缠足从什么时候开始)

说到缠足您肯定不陌生,这种封建社会的陋习给了古代妇女们从身体到精神上的极大摧残,女性在童年时期用布将脚紧紧包裹,使得脚变得畸形(看裹小脚的老奶奶们访谈还有直接把脚折断的),这样恐怖的习俗古人非但不觉得残忍,反而以为美观……..用咱们现在的话来说缠足是封建时代的标配,是摧残歧视女性的铁证,是一定要打倒批判的陋习。

但您是否知道,在古代,裹足可是身份的象征,不是您想缠就能缠的!

缠足还得看脸、看家庭?看不出来这种陋习还挺挑剔的啊!那咱们就要来仔细分析分析,看看这缠足的起源和发展。

女子裹足究竟出现在什么时候?齐废帝的宠妃潘氏曾经留下“步步生莲花”这样的荒淫段子,所以有人认为早在南齐时期中国人就已经有裹足意识了,不过明代沈德符曾经看到过《唐文皇长孙后绣履图》与《则天皇后像》,这两位后宫女子都是天足,说明这一时期裹足仅仅是个人爱好,并未成为社会流行的陋习。

一般认为裹足的始作俑者是南唐后主李煜,这位老哥才高八斗,但可惜没有任何政治才能,最后落得个横死的下场。文人出身的李煜也是个相当会玩的老司机,他有个宠爱的宫嫔名叫窅娘,因其能歌善舞,所以李煜特意为她造了一座六尺高的金莲花台,同时命令窅娘以帛缠脚,缠到什么程度呢?把脚勒得如同如一钩新月,再穿上白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看着窅娘备受李煜宠爱,南唐的其他妃嫔们也纷纷效仿,窅娘可能没想到一双小脚让她获得了李煜的宠爱,同样也开启了妇女缠足的恶劣先例。

从北宋开始,缠足从宫廷传入教坊乐籍(可能是北宋统治者对李煜后宫女子缠足的习俗大加赞赏,从此缠足在北宋后宫中广泛传播),再传到京城,逐步推广到全国各地。为什么缠足推行的如此顺利?因为臭男人们喜欢呗,看着女子缠足柔弱无力需人搀扶的样子极大的满足了他们的变态嗜好和大男子主义精神,就连苏轼也曾经写过《菩萨蛮》来赞美女子的小脚:“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宋朝统治者们推崇小脚、缠足彻底导致了这一陋习的蓬勃发展,而且北宋除了后宫女子需要缠足外,连公主贵妇同样不能幸免,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流亡在外的柔福帝姬逃回临安时,她的一双大脚让赵构很是怀疑。在赵构看来公主们可都是缠足的,怎么你是一双大脚?柔福帝姬解释说被金人逼迫赤着脚走了数万里,这脚怎么可能小的了?(“柔福帝姬至,以足大疑之。颦蹙曰:金人驱迫,跣行万里,岂复故态。上为恻然”。)

如果说北宋时期还仅仅只是推崇(《辍耕录》说北宋时期尽管已经有了缠足习惯,但数量还是较少),而到了南宋时期在程朱理学的大力推动下,就已经基本树立了妇女必须缠足,并且以天足为耻的习俗了。

南宋灭亡后,蒙古人入主中原,这些草原人根本就没有缠足这一说,不过他们对于汉人的缠足倒是持非常支持的态度(那是,缠足能够限制女子行动和思想自由,对于统治者来说巴不得百姓们都当愚民和牛马),更变态的是宋元时期缠足已经成了考察妇女的基本指标,只有缠足的女子才被认为有教养、有家教,所以富贵人家们都开始在缠足问题上大做文章。

到了明朝,是否缠足就成了女性社会地位高贵与否的重要标志(朱元璋曾经命令将张士诚的旧部编为丐户,其中一点就是男人不能读书考功名,女人不能缠足)。如果女子有着一双大脚,走在街上会被人嘲笑、看不起。而终明一朝缠足的发展都十分迅速,明武宗就特别喜欢小脚的女人,所以他多次到宣德府和山西大同去选美…….胡适先生就痛批缠足是明代的几大陋习之一。

不过缠足这事儿并不是每一朝的统治者都支持,清朝对缠足就颇不感冒。首先自大清入关后统治者就极力反对汉人缠足,甚至在清朝立国之时皇太极就颁布了诏令禁止妇女“束发裹足”,满清对于缠足的态度是意外的厌恶,甚至在颁布剃头令时还强调了旗人女子不准裹脚、汉人女子必须放足。

这当然算得上是满清做的少有的值得称赞的事情,当然这并不代表他们有多么高尚的觉悟,不过是为了充分利用一切劳动力而已,毕竟女孩子要是裹了脚就连走路都困难,顶多在家带带孩子,还能干什么活?不就像累赘一般嘛!

不过这缠足已经在中原根深蒂固了数百年,就算顺治强调有抗旨缠足者,其夫或父杖八十,流三千里,康熙三令五申不许女子缠足,这缠足之风反而愈演愈烈,不但汉军旗的女子们纷纷缠足,就连满族女子也会在私下里偷偷的缠足(咱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女子要自讨苦吃,唯一的解释就是当时社会风气就是推崇缠足)。到了满清末期甚至发展到了女人是否缠足、缠的小脚是否好看直接影响到她终身大事!

上文把缠足说的如此流行就好像缠足已经遍布天下,不管家里贫贱如何都要缠足裹小脚,是这样的吗?

这可未必,首先裹脚这玩意从来就不是全民参与的事情(您看就算元朝统治者鼓励汉人女子缠足,马皇后不是照样有着一双大脚?),这种情况往往集中在家境富裕或小康的家庭,毕竟女人要是裹了小脚就等于是平白的增了一张口,富贵人家大可以鼓励妻妾女儿们裹脚,而对于贫苦人家呢?本身自己就过的紧巴巴了,哪还有经济能力去多养一个不能干活的女人?

有人说那小脚女子可以在家养鸡养鸭,纺线织布啊。当然了,小脚女子行动不便干些手工活是可以的,但是咱们中国可是个农业大国,您要说在浙江沿海手工业发达地区,女子的确可以干干手工,但在内陆和北方那些农业是主要生产部门的地方,又有多少手工活可干?

也就是说有钱您才能缠足,要没钱,您连缠足的资格都没有!

除了家境之外,缠足的流行程度还和地方有很大关系。清朝时期一般是北方流行缠足——“足之小者,莫如燕赵齐鲁秦晋之间。”南方相对来说要少。徐珂在《清稗类钞·农商类》里这样描绘:“男女并耕之俗,广东、广西、福建最多,江苏、浙江、江西、安徽亦有之,且有见于湖南者。”您看看,当时农村大部分都是男女一起种田,像广西、广东、福建人数最多,其他一些南部省份也有天足情况,裹了小脚的女子当然不可能还下地干活,所以这些女子“皆天足也,常日徒跣,无异男子。”

而满清时期很多文人的记录也说明了南方女子大部分不缠足的事实,比如李绂在湖南就看到“妇女皆徒跣,治田畴,与男子杂作水田中”,沈德潜留下诗句“磨镰霍霍割上场,妇女打晒田家忙”等等记录,说明在农忙时期人手不够,妇女们要和男人们一样下地干活。妇女们除了干农活,还有很多要外出打工,“务农者多,妇女不裹足,不避寒暑风雨,能肩负致远。”“乡村妇女率大足,肩挑负贩,与男子同”,可见她们和男人一样都是重要的生产劳动力。

太平天国时期洪秀全在金田发动起义时就有不少的女子参加(这些广西的客家女子们以后还在天京城充当了仆妇,主要负责太监们干的力气活),这其实也是因为广西这地方自古赤贫,由于劳动力紧缺所以女子要留着天足干活,这要是在裹脚盛行的地方,就算这些女子有心杀贼,迈着一双小脚也没办法出门呀!

虽然这些劳动女子勤劳、可爱,但当时的贵族和读书人们对这些辛勤劳作的妇女们颇为鄙夷,就比如清朝著名的文人方苞就在给别人的信中说:“余每见农家妇,耕耘樵苏,佐男子力作。时雨降,脱履就功,形骸若鸟兽”,意思就是这些女人竟然如此不知羞耻,在光天化日把脚就这么露了出来,真是和禽兽无异!当然了,对于方大学士来说他又没有衣食之忧,这些读书人只要牢记“君子远庖厨”、“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逍遥日子就可以了。不过我们依然可以看到整个社会对于缠足的追捧和肯定,天足毕竟是生活所逼没办法,但凡家境许可,百姓们仍然选择让自家女儿缠足。

那么缠足这一陋习是怎么从中国销声匿迹的呢?

首先是晚清羸弱的国力让许多知识分子意识到缠足对女子的限制,这样的陋规只是满足酸儒们的私欲而已,缠足已经成为中国落后的象征之一。所以随着公车上书、辛亥革命等一系列解放民智、开启自由的事件爆发,腐朽的满清政府终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当我们的民众思维得到解放,缠足这种残害妇女身体和精神的陋习也随之成为了历史。

作者:胡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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