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虎诉周立波诽谤案,去年12月9日纽约州高等法院法官佩里驳回周立波的律师提出的取消该案的动议,准许原告对起诉书进行修改,要求原告于20天内提交,被告于20天内做出回应。
去年12月21日,莫虎向法院提交修改后的起诉书,求偿金额增加到3000万美元。今年1月10日,周立波的律师董克文向法院提交答辩书。这一天刚好是佩里法官要求被告作出回应的截止日期。
莫虎为周立波办理保释
莫虎是“枪毒案”中周立波的第一任律师。在答辩书中,董克文提到周立波解雇莫虎的原因:第一,除了出庭之外,莫虎没有做其他实质性的工作;第二,莫虎收取高达20万美元的律师费;第三,莫虎向同案另一名被告提供法律建议,优先考虑别人的利益,又跟卷入“枪毒案”的其他人有联系,存在重大利益冲突,违反忠诚义务。
董克文的答辩书一共有38页,既是答辩,又是反诉(Counter-Claim)。董克文认为,由于莫虎不必要和无关的指控,涉及到(i)周立波试图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ii)“枪毒案”撤案的方式,使得周立波在其 3500 万粉丝中的声誉受到严重损害,因为这些指控被认为是对中国文化和社会的背叛。因为莫虎的蓄意破坏,周立波的声誉和事业受到严重伤害,周立波承受着严重和极端的精神痛苦。
董克文又指莫虎违反法律职业特权(Attorney-Client Privilege),使得周立波遭受特殊伤害,受到家人、朋友、同事、熟人、邻居的嘲笑和蔑视,一般公众将周立波的个性跟犯罪行为联系起来。这里萧陶多说一句。法律职业特权是美国法律术语,这一特权鼓励客户充分和坦率地向他们的律师披露信息,但律师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董克文认为周立波有权获得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和惩罚性赔偿。具体诉求如下:
法院官网截图
(a)驳回原告修改后的起诉书;
(b)退还被告20万美元律师费中非应得部分;
(c)判给被告精神损害赔偿,具体金额在正式审判时确定,但不少于3500万美元;
(d)因违反法律职业特权,判给被告损害赔偿,具体金额在正式审判时确定,但不少于3500万美元;
(e)因滥用诉讼程序,判给被告损害赔偿,具体金额在正式审判时确定,但不少于3500万美元;
(f)判给被告不少于3500万美元的惩罚性损害赔偿;
(g)赔偿被告所支付的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以及其它费用;
(h)法院认为公正和适当的其他救济和进一步救济。
至于为何要求3500万美元,不是对标莫虎的3000万,而是另有原因。对此,董克文的解释是:
【原文】
Defendant Zhou has sustained a monetary damage in the amount of at least $35 Million Dollars if each and every one of his 35 million followers spends at least a dollar to view his performances.
法院官网截图
【参考译文】
如果他的 3500 万粉丝每人花费至少一美元观看他的表演,那么被告周立波就遭受了至少 3500 万美元的金钱损失。
为写此文,萧陶特地去看了周立波的微博,粉丝数已降到3478.6万。不过,四年前他的粉丝数远不止这个数,还不包括别的社交媒体上的。不管多与少,以这种方式计算求偿额的确颇有创意。更何况还不是一个3500万美元,而是四个。要是累计起来就是1.4亿美元,折合人民币超过十亿元。
这不是周立波律师的第一次反诉。2018年9月13日,周立波的律师就对莫虎的起诉进行过反诉。当时,莫虎的求偿额为1000万美元,周立波将反诉的求偿额提高到3020万美元。2020年4月27日,佩里法官做出裁定,驳回周立波律师所提反诉中的第2至7项诉求,基本上否定了周立波的反诉。
因为莫虎修改了起诉书,又给了对方一次反诉的机会。这回法官会如何裁定,就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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