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7日,在征求意见稿发布将近半年之际,《资管新规》不负众望的发布了。小妹作为财经类编辑,当然要第一时间和大家唠嗑唠嗑。
《资管新规》的正式稿,开启了大资管行业的统一监管的新时代。相比征求意见稿,正式稿在充分吸收了来自市场和社会中科学合理的意见之后,坚持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相关条款有所修改和完善。
资管就是资产管理,就是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公募基金子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银行等,把募集来的资金或者被人托管的财产,进行运作投资,获取收益的行为。
那么,很显然,我们大宇宙行的银行理财业务,就是银监会批准的资管业务。相比其他类型的资管业务,银行理财投资策略较保守,产品收益不算高。
小妹先来给大家总结几条关于《资管新规》的要点:
1. 【过渡期】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
2.【打破刚兑】打破刚兑的基本原则没有动摇,对刚兑行为的举报奖励原则没有变化,但受理举报的部门由“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改为“金融管理部门”,并高度强化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或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3.【提前完成有激励】相比于征求意见稿,新增“对提前完成整改的机构,给予适当监管激励”的表述。我们此前观点认为,不排除定向降准等手段作为激励措施。
4.【合格投资者】放松对个人合格投资者认定门槛,符合家庭净资产300万/家庭总资产500万/个人3年均收入40万三者之一,新增净资产300万门槛降低;(具有 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 500 万元,或者近 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40 万元)
5.【公募银行理财投资范围】除非银行理财新出管理办法予以另行规定,否则公募银行理财投资范围将比照其他公募产品执行,不再受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产品的限制,不再可以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公募产品主要投资风险低、流动性强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除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部门另有规定外,不得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公募产品可以投资商品及金融衍生品,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6.【投资信贷资产】资产管理产品不能直接投资银行信贷资产,相比征求意见稿的“不能直接或间接投资银行信贷资产”表述减少了“或间接”三个字;但在具体细则出台前,尚不明确“间接”投资银行信贷资产的途径。
那么现在的《资管新规》较此前有哪些变化呢?
变化1 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明确核心要素
正式文件明确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核心要素,提出期限匹配、限额管理等监管措施,引导商业银行有序压缩非标存量规模。
变化2 净值化管理明确金融资产计量原则
在产品净值化管理方面,《意见》要求资产管理(以下简称资管)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明确刚性兑付的认定及处罚标准,鼓励以市值计量所投金融资产,同时考虑到部分资产尚不具备以市值计量的条件,兼顾市场诉求,允许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
变化3 平等准入 从根源上消除多层嵌套
在消除多层嵌套方面,《意见》统一同类资管产品的监管标准,要求监管部门对资管业务实行平等准入,促进资管产品获得平等主体地位,从根源上消除多层嵌套的动机。同时,将嵌套层级限制为一层,禁止开展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
变化4 杠杆水平方面强调分类统一
在统一杠杆水平方面,《意见》充分考虑了市场需求和承受力,根据不同产品的风险等级设置了不同的负债杠杆,参照行业监管标准,对允许分级的产品设定了不同的分级比例。
变化5 分级产品范围扩容 两类产品不再禁止
不得进行份额分级的产品范围有所缩小,如投资于单一投资标的私募产品,投资债券、股票等标准化资产比例超过50%的私募产品,不在限制之列。
变化6:过渡期延长 “新老划断”规则明确
过渡期较征求意见稿延长了1年半时间,给予金融机构更为充足的整改和转型时间。相比征求意见稿的要求,正式文件允许金融机构在过渡期内发行老产品对接未到期资产。但应当严格控制在存量产品整体规模内,并有序压缩递减,防止过渡期结束时出现断崖效应。
小妹认为对于我们来说,影响最大的莫过于银行机构只收取管理费的要求可能会放松,但由投资者获得大部分投资收益将成大概率事件,这意味着投资者也将不得不承担投资表现不佳引致的亏损成本。由此,‘刚性兑付’机制将逐渐被打破,2018年将有越来越多的理财产品达不到此前公布的预期收益率水平。
这意味着再也没有所谓的保本理财,银行理财收益的波动范围趋于扩大,投资者将承受与风险相适应的收益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