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你可能遭遇过这样的情形:
遇到假僧尼在街上化缘,你拿他没有办法,这次当众揭穿了他,下次他还继续行骗!
发现诋毁#佛教#信仰的文章在网络肆意传播,你拿它没办法,这次投诉成功了,几天后换个马甲又冒了出来!
明知寺院“被承包”、“被上市”,你还是没办法,滚滚红尘,一道围墙,似乎也难以保护信仰的净土!
如此种种,还有很多……
为此,2015年以来,中国佛教协会进一步加强佛教界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解决了一批困扰佛教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
日前,中国佛教协会官网发布了《维护佛教界合法权益,促进佛教健康传承》,通过这篇文章,你会发现:“原来,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以下为 中国佛教协会官网文章《维护佛教界合法权益,促进佛教健康传承》。
依法保护佛教界权益是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之一,既关系到佛教事业的现实利益,又攸关佛教未来命运之大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2015年以来,中国佛教协会认真学习贯彻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认真学习十八大、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宗教工作问题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佛教界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加快解决佛教界面临的种种问题,促进中国佛教朝着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大局的方向发展。
一、佛教界合法权益被侵害现象频发,严重影响佛教的健康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佛教界始终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全国佛教活动场所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完善寺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寺院管理体系,一切活动依法、依规开展。
但是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在社会上出现了寺院“被承包”、“被上市”等商业化现象。
2012年《中国新闻周刊》刊登了《被承包的“信仰”》一文,明确揭开了各地佛教寺院被商业化侵袭的种种不良现状。
一些地方企业和个人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不顾佛教界合法利益和合理诉求,打着“建设佛教文化园”“发扬中国传统文化”甚至“申遗”的口号,利用佛教和广大信众的善良牟取商业利益;一些景区把名山古寺“圈”在“文化公园”内,假借寺院的名义收取高额门票;几乎每年新闻上都会出现一些佛教领域商业化问题的案例。
假冒僧尼、活佛上师现象层出不穷,严重破坏佛教界的社会形象。
近年来,中国佛教协会及各省、市佛教协会,每年都要配合各地公安、宗教部门查处大量假冒僧人和活佛上师。他们伪造戒牒、冒充僧尼,敛财骗色,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于佛教的认识。
2014年,自称是“少林弟子”和“大日如来”化身的吴某所创建的“华藏宗门”被取缔和2015年某著名影星被“认定”为活佛并举行“坐床”仪式等事件,更是引起社会大众的广泛非议,给佛教界的社会形象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中国佛教协会相关规定,宗教教职人员资格的取得,需要经过一整套严格的程序和神圣庄严的仪式,但大部分信众并不了解成为一位合格的僧人所应具备的条件和必须履行的程序,往往受到假冒僧尼和活佛上师的欺骗,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和财产损失。
二、中国佛教协会积极维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
中国佛教协会成立60多年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推动中国佛教的健康发展。
2015年以来,中国佛教协会进一步加强佛教界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解决了一批困扰佛教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
推动佛教活动场所法人地位的确立和佛教财产权属问题的解决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问题和宗教财产权属问题一直都是困扰佛教权益保护的核心问题。中国佛教协会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就佛教活动场所的法人地位问题向全国政协提出提案。
2015年中国佛教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之后,中国佛教协会积极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地位、宗教财产权问题的理论研究,并通过出席全国政协民宗委反映社情民意座谈会,参加国家宗教事务局举办的关于《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宗教财产权归属问题的座谈会,利用发言、报告等形式表达佛教界的合理诉求和意见建议,为推动《民法典》以及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明确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地位和宗教财产权属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7年6月,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在湖南湘潭举行。
自觉抵制佛教商业化不良影响,协助党和政府治理佛教领域商业化问题
一段时间以来,佛教领域商业化问题愈演愈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佛教界普遍担忧。中国佛教协会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2016年12月,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主办2016佛教思想建设研讨会,集中探讨“商业时代”的佛教本位与佛教的去商业化之路。
2017年6月,中国佛教协会召开第九届理事会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将治理佛教“被商业化”问题作为核心内容。
2017年11月,国家宗教局联合中宣部等12个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中国佛教协会深入学习贯彻。
2018年6月,中国佛教协会举办“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和十二部委文件精神座谈会”,推动全国佛教界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全力配合党和政府做好新时代佛教领域商业化问题治理工作,同时就《关于自觉抵制佛教领域商业化不良影响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与会各位委员征求意见,当月,中国佛教协会正式印发《通知》,要求全国佛教界自觉抵制佛教领域商业化问题的不良影响。
中国佛教协会正以不断的实际行动抵制佛教商业化不良影响,协助党和政府治理佛教领域商业化问题,抵制了商业资本对佛教的侵袭,保障了佛教界的合法权益。
2018年6月,中国佛教协会举办“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和十二部委文件精神座谈会”。
推动藏传佛教活佛查询系统上线,规范宗教活动秩序
2016年1月,藏传佛教活佛查询系统正式上线,同年4月藏传佛教活佛查询系统第二批信息上线公布。
这一系统公布了活佛的姓名、法名、法号、出生年月、教派、活佛证号、所在寺庙和照片等 8 项信息,系统在电脑和手机上都可使用,在手机短信验证登陆后,可以实时查询每一位活佛。
自这一查询系统上线以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广大用户查询十分踊跃,对打击假冒“活佛”,规范宗教活动秩序、保护佛教界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2016年1月,藏传佛教活佛查询系统上线发布仪式在中国佛教协会举行。
关注佛教舆情,及时应对负面信息
近些年来,恶意误导群众,抹黑佛教,诋毁佛教信仰的文章在网络上时有出现,并且迅速在网络上传播、扩散,严重损害佛教的社会形象、伤害佛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
2015年以来,中国佛教协会坚决应对各类舆情事件,及时表明佛教界的立场与态度,澄清事情原委,还原事件真相,批驳关于佛教不实谣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中国佛教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效果
中国佛教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以来,中国佛教协会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维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取得了一定成效。
佛教领域商业化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近年来,在佛教界的积极配合和有力抵制下,党和政府治理佛教领域商业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借佛敛财、以教牟利等佛教领域商业化现象得到了明显遏制,中国佛教清净庄严的形象得到了维护。
佛教活动场所法人地位和佛教寺院财产权属等重要问题解决取得重要进展
《民法典》规定了宗教活动场所可以申请取得法人资格。2018年2月1日,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正式实施,在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第四章、第七章中,对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和宗教财产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为有效保护佛教界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的法律法规基础。
假冒僧尼、活佛上师现象得到根本遏制
自2016年藏传佛教活佛查询系统上线以来,受到了藏传佛教界高僧活佛的热烈欢迎,活佛们认为这个系统有助于增进全社会对藏传佛教和活佛群体的了解,更好地保护藏传佛教界的合法权益。
活佛们也很关心自己的信息是否准确,昌都江措林寺活佛江措林•土登扎巴说道:“我查询过自己的信息,显示的信息跟自己的情况一致,很完整,我觉得这个系统非常好。”
查询系统既是“封神榜”又是“照妖镜”,既能查询到真活佛,又能让假活佛无处容身,让一大堆以前的假“仁波切”、假“法王”撕掉了伪装。
北京广济寺坚决杜绝商业化现象,倡导建设生态寺院。
四、中国佛教协会将继续前行,解决佛教界当今面临的权益保护突出问题
时代在发展,中国佛教协会的权益保护工作也在不断发展,面对当今佛教界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中国佛教协会将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协助党和政府治理佛教领域商业化问题
2019年10月,中央统战部在安徽九华山召开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工作推进会,会议总结了近年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工作经验,并且研究部署了下一步的工作。
中国佛教协会将在中央统战部的领导下,继续解决佛教领域商业化问题,指导地方佛教界贯彻落实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十二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以及本会《关于自觉抵制佛教领域商业化不良影响的通知》,配合相关部门继续依法开展整治违规建造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和违规设置功德箱工作,加强佛教活动场所管理,反对商业资本介入,维护新时代中国佛教清净庄严的形象。
配合公安等执法部门,加大打击假冒僧尼、活佛上师的力度
近年来,在中国佛教协会和各地佛教协会的努力下,假冒僧尼现象明显减少,但其危害仍大,仍然严重影响着中国佛教界的社会形象。
中国佛教协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将依据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佛教教职人员的认定工作,做好相关备案,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对假冒僧尼的甄别,加大打击力度。
同时中国佛教协会将会加快完善藏传佛教活佛查询系统的步伐,积极配合政府宗教主管部门,逐步建立一套覆盖全国三大语系,内容全面、信息精确的佛教教职人员信息查询系统。
促进解决佛教活动场所建设合规问题
继续呼吁有关部门对此问题进一步关注、研究,从顶层设计层面出台实施细则,推动存量问题的解决,对宗教建筑的新建给予政策和法规指导,推动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确权工作。
积极帮助受疫情影响自养困难的中小寺院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佛教界坚决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双暂停,一延迟”防控措施,积极为抗击疫情捐款捐物。但由于疫情的影响,很多偏远地区的中小寺院已经关闭了数月,自养陷入困难,很多僧尼的生活难以维持。
中国佛教协会发布《关于继续做好佛教团体、佛教院校、佛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佛教界严格执行各项防疫措施的同时,做好关心偏远地区自养困难寺院的工作,各地佛教界纷纷采取帮扶措施。
江西庐山东林寺慈善护生会积极帮扶困难寺院,截止至5月底已经进行了四批次的帮扶,帮扶寺院620家,捐助帮扶资金1880万元;苏州弘化社开展为中小寺院送米油活动,截止到 5月29日已经进行了两期,共募集到资金285.8万元,已经在全国范围内供养了1700多所偏远地区中小寺院,福建省佛教界、湖北省佛教界、江苏省佛教界、吉林省佛教界、湖南省佛教界、河北省佛教界、甘肃省佛教界、安徽省佛教界、广东省佛教界、江西省佛教界……也都加入援助中小寺院的行动,偏远地区中小寺院的生存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还在持续,偏远地区中小寺院的生活仍然举步维艰,中国佛教协会和全国佛教界将持续关注偏远地区中小寺院的生存状况,及时为他们提供帮助,全国佛教界将紧密团结在一起,共同战“疫”,共度时艰。
苏州弘化社为中小寺院送去米油等生活物资
疫情期间,无锡灵山慈善基金会、慧海公益基金为偏远地区220+困难寺院送温暖。
权益保护工作任重道远,不仅关系佛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切身利益,还能为新时代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建设发挥积极作用。中国佛教协会将中央统战部的领导下,进一步贯彻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十八大、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宗教工作问题的重要论述,落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不断提高佛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广度与深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新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