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运费险”,每一个网购过的人应该都不陌生。它原本是一项方便顾客退换货的便利服务,然而,却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日前,长宁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虚构交易并频繁退货骗取巨额运费险的保险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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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90后”青年小胡在网上购物时,偶然发现平台的一个漏洞——购买有运费险的商品后拒收,再申请退货即可获得运费险。这个漏洞让他喜出望外,之后,只要手头有点紧张,他便隔三差五用这个方法薅点羊毛。两年多时间里,小胡一共下了4800余单。
为了骗保,小胡可动了一番脑筋。他专挑赠送运费险服务且包邮的店铺下单,同时,为了获取额度较高的运费险赔偿,故意将收货地址写到宁夏、新疆、西藏等偏远地区,编造收件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导致商品无法派送成功原路返还给商家。等商品退回到商家后,小胡便发起售后退货流程,待商家同意之后,受理交易运费险投保的保险公司就会自动进行运费险理赔,每单运费险一般为6至18元不等。虽然每单运费险数额不高,但只需线上操作,低门槛、零成本,日积月累下来,这笔收入仍然非常可观。直到2020年5月,该平台在内部调查时发现小胡注册的多个账号均显示异常,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因为**输了很多钱,就想着通过网上退货骗点运费险,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小胡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据承办检察官介绍,随着该电商平台风控系统的升级,一个账号赔付运费险的次数有限,申请赔付次数多了,账号就会被系统检测到,从而进入系统“黑名单”。为了频繁骗保,小胡使用多个手机号注册多个平台账号,2017年5月至2020年2月期间,小胡的4800多个订单均申请了保险理赔,骗取运费险赔付款高达7.3万余元。
长宁区检察院审查本案认定,被告人小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应当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小胡自愿认罪认罚,并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近日,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小胡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目前,该平台已出台保险理赔风控规则和预警提示等,及时堵上了漏洞。
全民网购时代,运费险的应运而生原本是大家喜闻乐见的一项便利服务,没想到恶意骗保的乱象也随之而来。检察机关提醒广大网购者,切勿随意效仿骗保“薅羊毛”,骗保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将构成刑事犯罪,难逃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