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工程伦理案例分析)

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璐)12月29日,据生态环境部消息,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并对第三批4个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

黑龙江哈尔滨何家沟、松浦支渠返黑返臭

2021年12月,督察组督察黑龙江发现,哈尔滨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存在明显短板,何家沟、松浦支渠销号不久即返黑返臭。

何家沟、松浦支渠位于哈尔滨市中心城区。何家沟全长32公里,自南向北在道里区群力新区汇入松花江。松浦支渠位于松北区,全长6.8公里,经排灌站联通松花江。

2018年,何家沟、松浦支渠入江段被认定为黑臭水体,地方经治理于2020年底上报实现销号,但由于工作不实、措施不力,不到半年即返黑返臭。督察发现,两条黑臭水体控源截污严重不到位。松浦支渠大量生活污水经松浦排涝桥下雨水口喷涌而出。

根据《黑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何家沟上游的平房污水处理厂应于2020年底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但至今尚处于调试状态,仍在执行一级B排放标准。何家沟上游的磨盘山净水厂是哈尔滨市主要供水单位,2006年投运以来脱泥处理设施长期闲置,含泥废水处理厂获批10年也始终未建成,每天产生的约2万吨含泥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排何家沟。

督察还发现,当地河道清淤敷衍应对。哈尔滨市2018年制定的《何家沟黑臭水体整治技术方案》明确要求开展河道底泥清淤,但有关区县长期不落实,直到2021年5月省级有关部门督办后,才对入江口1.3公里河道实施应急清淤。督察发现,上游30余公里河道仍沉积大量底泥,最大深度达2.49米。

贵州六盘水盲目布局焦化项目

2021年12月,督察组督察贵州发现,六盘水市严控“两高”项目不到位,突破规划盲目布局焦化企业,部分“两高”企业能耗统计数据严重失真、污染扰民问题突出。

六盘水市是贵州省老工业城市,产业结构总体偏煤偏重。《贵州省煤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明确,到2025年全省焦炭产能控制在950万吨以内,不再新增产能,新建项目按等量或减量原则进行产能置换。

督察发现,近年来,六盘水市未严格执行焦化产能控制要求,违规为六盘水威箐焦化有限公司、贵州旗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办理焦化项目备案手续,备案总产能达到1080万吨。如果上述项目在“十四五”期间全部建成,加上拟保留现有320万吨产能,2025年该市焦化总产能将达到1400万吨,远超全省950万吨的规划限额,造成“一市超过全省”的怪现象。

同时,部分“两高”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噪音、粉尘、异味污染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现场督察发现,盘州市宏盛煤焦化有限公司部分煤炭物料、粉焦露天堆放,噪音、粉尘、异味扰民问题突出。六盘水市旗盛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粉尘、异味污染问题也令周边群众苦不堪言、意见极大。2021年9月,前期暗查发现,该公司炭化室无组织排放严重,厂区烟雾弥漫、气味刺鼻。

督察还发现,六盘水市部分“两高”企业上报数据不实,统计部门审核不严,能耗统计数据严重失真。宏盛煤焦化公司长期不如实统计上报能源消耗情况,2018-2020年均未如实统计上报柴油和电力使用量,2021年1-11月又漏报洗精煤使用量3.6万吨,折算能源消耗量3.24万吨标准煤。

陕西安康蒿坪河流域存在废弃矿渣违规堆存点

2021年12月,督察组督察陕西发现,安康市汉滨区、紫阳县对蒿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不重视,部分重点环境治理工作推进迟缓,蒿坪河流域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蒿坪河是汉江一级支流,流经的汉滨区、紫阳县等地,是石煤矿集中开采区。该区域共有13座石煤矿,大多数于2014年前后停产关闭,长期粗放开采遗留了大量废弃矿硐及矿山弃渣。当地对治理工作重视不够,部分高浓度酸性废水未经有效收集处理直排蒿坪河,给流域水环境安全带来较大风险隐患。

安康市2017年出台的《蒿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规划(2016-2030)》明确,至2020年底前蒿坪河流域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督察发现,流域整体水质与规划目标要求的Ⅱ类标准仍有较大差距。2021年10月,当地有关部门监测的25个点位中,劣V类点位多达16个,占比64%。

督察发现,蒿坪河流域范围内存在大量废弃矿渣露天违规堆存点,且防渗措施严重不到位。据安康市有关部门统计,2017年蒿坪河流域范围内共有149处废弃矿渣违规堆存点,堆存量共计363万立方米。汉滨区、紫阳县对弃渣露天堆存问题,处置不力、进展缓慢,治理效果不明显。

宁夏吴忠盐池县工业园无序发展,威胁古长城安全

2021年12月,督察组督察宁夏回族自治区发现,吴忠市盐池县工业园区无序发展,威胁古长城安全,违法排污多发。

盐池县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是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中明确的限制开发的重要生态功能区。盐池工业园始建于2003年,2006年被批准为自治区级开发区。

盐池工业园在整合优化过程中,不仅未落实重要生态功能区限制开发和自治区“每个开发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区块”的要求,而且在保留原有5个区块同时,2020年又新建一个与青山区块同属石膏加工产业的大水坑区块,增加面积约53公顷,大水坑区块石膏加工产业的扩张增加了附近地区石膏矿露天开采规模,对当地草原生态系统的破坏加大。

盐池工业园青山区块未建设集中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10余台石膏加工企业的燃煤小锅炉污染严重。督察还发现,高沙窝北区块的宁夏苏沪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液焚烧炉烟气脱硝设施长期不运行,直到督察组进厂检查前才匆忙投加尿素开始运行,在线监测数据明显异常。

明长城-盐池段于2013年3月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头道边段在2020年11月被确定为第一批国家级长城重要点段。自治区政府2014年将明长城墙体两侧50米确定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盐池工业园2014年编制的总体规划环评明确,“禁止在明长城两侧100米范围内建设建(构)筑物”。

督察发现,宁夏宁鲁石化公司紧邻头道边段明长城,甚至有400米就在厂区范围内。长期以来,该公司不仅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古长城,反而不断在保护范围内搞建设。卫星遥感影像显示,2014年后,宁鲁石化公司在明长城保护范围内违法新建炉渣库、甲醇储罐等工程,其中甲醇储罐距离明长城不足20米,严重威胁头道边段明长城安全。

新京报记者 张璐

编辑 白爽 校对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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