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一次都是在天猫旗舰店购买正品,同时在淘宝上通过找相似的方式购进相同款式和颜色的假冒品牌的商品,再利用天猫‘7天无理由退换货’让商家同意退货,最后我就用掉包计将冒牌商品退回商家,留下对方寄给我的正品。为了不露馅,我把正品的吊牌标挂在冒牌货上一起退回去。”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看守所开始追悔莫及,表示“很后悔,希望取得对方的谅解”。
为了规避被查,陈某某还在第一时间删除了交易记录和各种快递信息,以为这样就可以“掩人耳目”。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假的终究是假的,纸是包不住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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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利用查找相似商品的手法在淘宝网上购买假货或仿品,退给天猫商家后产品被再次售卖,下一位客户发现所买商品不是正品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给天猫商家,商家仓库工作人员把所售商品和其他库存一一进行了对比,并调取了发货、收货时的视频,发现陈某某退货的商品并非他们原先售出的正品,遂至商家所在地静安公安分局某派出所报案,于是案发。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2020年5月至7月短短两个多月里,在同一天猫旗舰店铺连续作案,用同一犯罪手法掉包该店铺品牌运动鞋、手提包、T恤等15件商品,涉案商品销售金额高达4.7万余元。对于掉包来的商品,他部分留作自用和送人,还有部分通过“闲鱼”售卖。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坦言因为首次顺利得手一直抱有侥幸心理,所以有了后来的一而再、再而三的掉包行为。
9月8日,静安区检察院以陈某某涉嫌诈骗罪对其批准逮捕。
检察官表示,本案中陈某某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淘宝退货规则,留下商家发来的正品,将假货或仿品退给商家,成功实现“用假货骗真款”的目的,且涉案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